清账公司清账逼迫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一、逼迫情况下签订借条是否合法1、在受到威胁、胁迫、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、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、威胁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,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,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、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。3、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 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二、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?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,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。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?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,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。写明还款日期的,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,如果债权人在三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,就丧失胜诉权。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,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,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,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:(一)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,实际上却未履行的,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;(二)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,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,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,那么,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,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;(三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,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,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,那么,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,诉讼时效也不起算;(四)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,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,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,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,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;(五)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,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,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,在该期限届满时,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,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,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。一方因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、暴力,逼于无奈之下而写下的借条,由于违反了《民法总则》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中平等自愿的规定,所以这样的借条一般是无效的。而实践中就需要有证据证明,写的借条确实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作出的,格外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之前借钱的凭证。
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西部,东经105度13分至106度34分,北纬25度21分至26度38分,地处长江水系乌江流域和珠江水系北盘江流域的分水岭地带,是世界上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集中地区。贵州省中西部城市安顺,建于明代,地处滇黔要道,素有“滇之喉、黔之腹”之称,且“商业之盛,甲于全省”,自古为黔中商业重镇,1985年国务院批准为甲类开放城市。安顺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,仡佬族、苗族、布依族等少数民族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繁衍生息,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习俗。民族民俗风情点遍布各地,有安顺市娄家庄、平坝马场乡烂坝村、安顺蔡官等十余个,古补原始、热情奔放的表演使你领略到高原少数民族的生活气息。由石瓦、石墙、石门窗构成的石头村落比比皆是,与高原风光融为一体,充满异域情调。安顺处于亚热带季风西段,高原季风气候湿润特征明显,安顺气候宜人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年平均气温为14一16℃,夏季最高月平均气温26℃,冬季月平均气温4℃,四季适宜旅游,是避寒避暑胜地。景观:安顺市内有举世闻名的黄果树大瀑布、龙宫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,“天然大盆景”天星桥以及“十八飞瀑”瀑布群便位于安顺市西南;“地下漓江”龙宫和“世外桃源”漩塘位于安顺以南。